齐鲁师范学院工会文件
齐鲁师院工字[2021] 1号
关于推荐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省教育工会下发了《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鲁教工〔2021〕1号),根据省教育工会意见,我校将推荐一名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对象为我校在职女教职工。
二、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
2.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或工会女职工干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
3.已经获得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名额
各部门工会推荐本部门工会女教职工1名。
四、推荐办法
请各部门工会根据有关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将“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于3月5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校工会邮箱,邮箱地址qlsygh@163.com。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经校工会汇总各部门工会推荐人选,由校妇女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推荐人选1名,由校工会审核,校领导批准同意,最终确定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工会。
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推荐登记表
齐鲁师范学院工会、妇委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