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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校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7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在校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我校广大教职员工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坚守校园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同志克服了更多的生活不便和压力。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高校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同时,可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师生校园生活”的要求,学校研究决定,校工会牵头,以分散、小规模、安全为原则,举办“我奉献,我快乐”的系列文体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园健步行挑战活动

1、校工会建立“校园健步行挑战群”,利用“微信运动”功能,对目前在校园工作的教职工进行每天的步数排名统计,公布每天不少于5000步的前20名教职工。

2、比赛时间为自5月11日至6月10日。

3、规则:比赛结束后,对每天前20名的步数进行统计排名,根据统计结果,奖励总成绩前20名的人员,其他每天的前20名人员发纪念品。

4、请各部门工会在5月10日前把本工会在校人员的名单(包括微信昵称)发给校工会。

二、各部门工会自主开展文体活动

各部门工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活动项目,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造和谐、快乐的工作、生活环境。

1、每个部门工会举办二至三项活动。推荐项目为八段锦比赛、呼啦圈比赛、跳绳比赛、踢毽子比赛、飞镖比赛、投篮比赛、羽毛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棋牌比赛等,也可以自行选择其他活动项目。

2、请各部门工会于5月10日前,把选择的活动项目报给校工会备案,活动时间自行安排。

3、活动结束后,部门工会要及时把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活动照片(限5张,至少有1张全体人员照片)报给校工会。

4、校工会对部门工会举办的活动,每一项资助500元,用于为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购买纪念品。

5、活动结束后,学校工会组织专家组以项目组织水平、参加人数、活动质量、参加人员的精神面貌等条件,对部门工会开展的活动项目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组织奖3个。

三、工作要求

1、选择活动项目坚持“分散、小规模、安全”的原则。

2、做好活动开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人员必须是在校教职工。

3、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努力创造和谐、愉快的活动环境。

4、在自愿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教职工参加活动。

5、各部门工会选择的活动项目,应在6月10前分项目举行,给教职工创造更多交流的机会。

6、充分利用各部门工会现有的活动器材,确实需要添置活动器材的,请在活动项目备案时报给校工会,由校工会负责购买。

活动材料报送邮箱:qlsygh@163.com

附:部门工会活动项目备案表


                                       齐鲁师范学院校工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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