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提案承办部门、相关单位:
我校三届三次“双代会”已于2026年3月7日胜利召开。本次大会共收集提案60件,立案35件。为切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办理责任
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主动牵头协调,会同单位须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二、明确办理时限
各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具备条件立即办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3个月内答复提案人;难度较大但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个月内答复,并说明进度安排、制定推进方案;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1个月内向提案人解释说明。
三、注重办理实效
克服“重答复、轻落实”倾向,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办理过程中须主动与提案人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共商解决方案。答复意见应写明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避免空泛回应。
四、严格闭环管理
建立健全“提、立、办、督、评”全链条闭环机制。提案办结后须填写《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与提案人双方签字确认后,报送校工会存档。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须进行二次流转、重新办理。
五、强化督查督办
校工会将会同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沟通提醒。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如有困难或需要协调的事项,可及时反馈,共同研究推进。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将予以提醒督促,以推动工作持续改进。本次提案办理情况将在下一次“双代会”上作专题报告。
请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切实将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校工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