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概况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会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齐鲁师范学院工会服务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25-11-2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服务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充分发挥高校工会在服务教职工、凝聚发展合力、构建和谐校园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升教职工归属感、幸福感与获得感,结合本校办学实际与教职工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教育部关于高校工会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教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将服务工作融入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工会组织(含校工会及各二级单位分工会)开展的各类服务教职工工作,服务对象包括本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劳务派遣制教职工(符合工会入会条件者)等。

第一条 工会组织架构。本校工会服务工作实行“校工会统筹协调、二级分工会具体落实、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三级管理体系。

1.校工会:发挥保障合法权益、强化校务公开监督、组织文体活动、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思想教育的作用,开展相关活动,平衡学校管理与教职工需求,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二级单位分工会:以部门或院系为单位设立,组织日常活动。

3.工会委员会:执行机构,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女工委员1名,按分工负责权益保障、福利关怀、文体活动组织、宣传等工作。

第二条 主要职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处理劳动纠纷、薪酬福利、职称评定等诉求。

(1)开展教职工福利与关怀服务,覆盖健康、生活、家庭等领域;

(2)组织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3)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提供培训、交流等支持;

(4)搭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平台,推动校务公开。

第三章 重点服务内容与实施流程

第一条 困难教职工帮扶服务

(一)权益保障服务

1.诉求响应机制:搭建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线下服务阵地,依托职工服务中心等线下服务阵地为职工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2.权益维护行动:协助教职工与学校行政部门沟通薪酬调整、社保缴纳、劳动保护(如实验室安全、办公环境改善)等事宜;联合法务部门为权益受损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

3.民主参与保障: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制度、福利政策等的意见建议,推动提案落地;监督校务公开,确保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 福利与关怀服务

1.常规福利:按年度落实法定福利(如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等。

2.特殊关怀:建立教职工困难档案,对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意外、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提供经济补助、物资帮扶、心理疏导;关怀女教职工,落实“三八”节慰问、孕期哺乳期权益保障。

(三)文体与精神文化服务

1.文体系列活动:按季度组织全校性文体系列活动(如教职工趣味运动会、书画摄影展、各类球类比赛等);维护教职工活动室、妈妈小屋、配备必要器材,保障教职工日常活动需求。

2.精神文化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如师德标兵评选、先进事迹宣讲),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组织读书分享会、文化沙龙;举办人文讲座、艺术展览,提升教职工文化素养。

第四章 服务保障与监督

第一条 组织保障。成立工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会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经费保障。工会服务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按照《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使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重点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文体活动等核心服务。

第三条 人员保障。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工作日常执行;定期开展工会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业务能力,确保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第四条 监督评估。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接受教职工对服务工作的投诉、建议;通过满意度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优化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

第五章 附则

1.本办法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工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服务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