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妇联《关于开展 2026 年“齐鲁最美家庭”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鲁妇通字〔2026〕1 号)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发挥典型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分工会推荐相结合,学校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选树范围及数量
面向全省范围内户籍家庭或在本地长期居住(连续居住满 1 年以上)的常住家庭,学校按推荐条件限推荐1 户候选家庭。
三、选树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服务大局,担当有为。服务国家、全省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参与科技攻关、投身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创新社会治理、传承优秀文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民族团结与对外友好等工作中展现家庭担当、作出积极贡献。
3.弘扬美德,家风淳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绿色低碳、热心公益等方面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事迹厚重,示范性强。道德情操高尚,突出家庭整体特色,不仅局限于个人先进事迹,同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能够有效引发社会共鸣,充分体现教育意义和榜样价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四、材料报送
1.填写《“齐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附件 1)《“齐鲁最美家庭”推荐表》( 附件 2),另附 1500 字左右的家庭主要事迹材料。
2.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政审表( 附件 3)。须对接公安、
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开具个人征信报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盖章可先暂时空缺。
3.提供 3 张 jpg 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 2M,规格不小于 2000 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 字的文字说明。体现候选家庭的宣传报道信息,选取部分宣传报道内容做成集锦文档同步报送。
4.有条件的,可提供家庭视频材料或参与家庭故事分享等相关活动的视频材料,每段视频配100 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请于2 月 5 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版发送至工会邮箱 qlsygh@163.com。
联系方式:仲婕、联系电话:13969106862。
五、有关要求
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齐鲁最美家庭”宣传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让家庭典型立得住、传得开。要结合实际,以此次宣传选树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优秀家庭事迹,建立家庭典型资源库,提供家庭风采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典型事迹展播、家风故事分享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好“齐鲁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附件:1.2026 年“齐鲁最美家庭”信息汇总
2.2026 年“齐鲁最美家庭”推荐表
3.2026 年“齐鲁最美家庭”政审表
齐鲁师范学院工会、妇委会
2026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