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办单位:
我校于去年下半年召开了第二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根据《齐鲁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会议召开之后,提案工作组和有关部门已将“齐鲁师范学院第二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处理表”和代表提案复印件发到了各主办单位。
请还未落实提案的主办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根据提案内容,进行认真落实、处理,填写处理意见,并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由分管校领导签字的“提案处理表”办理结果纸质版报校工会,由校工会复印后统一呈送提案人,并由提案人提出是否满意的结论。
注意事项:
1.原“提案处理表”已于会议召开后发到了主办单位。如需“提案处理表”和提案人具体提案,请与工会联系。
2.未立案的意见建议仅供各单位参考,无须反馈。
3.承办提案的主办单位要与协办单位密切配合,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认真负责进行办理。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要与提案人做好充分沟通。
4. 为便于存档,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校工会邮箱qlsygh@163.com,邮件主题为“提案落实:单位”。
5.因受客观因素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在“提案处理表”上耐心把事实讲清,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认真答复。
附件一:齐鲁师范学院第二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立案一览表
附件二:齐鲁师范学院第二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处理表
教代会暨工代会提案工作组、校工会
2017年4月7日